您现在的位置:招生政策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5年优秀贫困本科新生资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5-06-16   阅读次数:7481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贫困新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设立优秀贫困本科新生资助项目,对我校录取的优秀贫困本科新生予以资助。

      一、资助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我校志愿,被我校正式录取后,按时报到注册取得正式学籍的贫困本科新生。

      二、申请条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父母年事已高,家庭缺乏劳动力。

          2、生源地为老、少、边、穷地区,且家庭收入低、经济基础差。

          3、家庭或本人突遭意外或不幸,经济困难。

          4、父母下岗,家庭经济来源减少,甚至中断。

          5、家庭人口多,兄弟姐妹多人上学。

          6、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的学生。

      三、资助等级

          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贫困本科新生,学校划定三个资助等级,分别设立一等、二等、三等助学金,对应一次性发放助学金两万元、一万元、三千元。
          1.文、理科

      等级

      等级要求

      一等助学金

      文化成绩高于生源地当年一本控制线10分以上

      二等助学金

      文化成绩高于生源地当年一本控制线10分(含)范围内

      三等助学金

      录取我校一本专业

      备注:江苏籍的考生获取以上奖励还需符合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2A的条件。

       

          2.体育类、艺术类

      等级

      等级要求

      一等助学金

      文化成绩高于生源地普通文、理科二本控制线20分

      二等助学金

      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普通文、理科二本控制线

      备注:江苏籍的考生获取以上奖励还需符合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不低于BC的条件。

       

      四、申请程序
           1、贫困本科新生于入学报到时(从录取通知书中标明的报到日期开始计算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2、学校依据申请材料,根据本办法,确定资助名单及等级,并予以公示。
           3、优秀贫困本科新生助学金将于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内发放给获资助学生。同时符合两项以上资助条件的,按最高项给予资助。

       

      二〇一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