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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2014年艺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06-15   阅读次数:9179

      艺术(音乐、舞蹈)类专业(省外)招生考试是学校艺术类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简称“校考”。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全国招生计划

      省外专业考试计划拟投放数

      学制

      学历

      音乐学(师范)

      120

      100

      四年

      本科

      音乐表演(含职教师范)

      25

      20

      舞蹈编导

      35

      29

      合计

      180

      149

      注:执行计划最终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依据。

       
          二、招生范围

          学校设置了校考省份(区、市)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才可录取我校,设置校考(区、市)的省份具体见附表(一)。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生源省(区、市)艺术(音乐、舞蹈)类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全国文化统考,获得考生号(或高考报名序号),不限艺术文、理科类;

          (二)考生身体健康,容貌端正,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考生需清楚了解所在省(区、市)相关专业报名资格的要求和我校规定,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省(区、市)报名资格和我校招生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手续

          (一)考生持当地招生部门核发的艺术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半身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到学校设立的考点报名;

          (二)不接受考生跨省(区、市)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三)艺术(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校考报名和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或考试承办单位(考点)公布的信息为准;广东省考生预先登录学校网站:http://zsjy.jxstnu.edu.cn/zjc/xsbmxk进行网报(具体报名时间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并于考试前两天进行现场确认。

          (四)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每生180元。

          (五)各省具体报名办法以各省(区、市)招办﹑各考点通知为准。

          五、专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生考试科目为两门。
           1、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科目一,能力测试;科目二,听音模唱。    

           2、舞蹈编导专业:科目一,基本功展示;科目二,剧目展示。

         (二)考试要求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

          (1)能力测试:考生任选声乐、器乐一项、自选曲目一首,进行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2)听音模唱:对考生进行听音模唱的测试,满分100分。    

          2.舞蹈编导专业

          (1)基本功展示:对考生进行舞蹈基本功测试满分100分;

          (2)剧目展示:考生展示自备舞蹈一个,时间为3分钟之内,满分100分。

          (三)计分方式

          1.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专业成绩=能力测试成绩×80%+听音模唱成绩×20%。

          2.舞蹈编导专业:专业成绩=剧目展示成绩×80%+基本功展示成绩×20%。

          3.学校采取现场评委评分和考后专家复评相结合的方式,按现场评分占30%、专家复评占70%的比例综合计算得出最终成绩。

          六、文化考试

          学校不单独组织文化考试,认可并使用全国文化统考成绩,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区、市)全国文化统考。

          七、合格证书

          合格证书原则上按与各省(区、市)各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考生于4月开始可登录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sjy.jxst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同时核对报名信息。学校将于4月份按考生核对后的地址寄发合格证书。

          八、录取原则

          学校艺术(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为“在投档线上,专业志愿优先,综合成绩排序”。即对符合生源地投档条件,且获得学校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按照高考专业志愿顺序,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总分)×100×3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100×70%。

          九、入学复查    

          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12000元/年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招生就业工作处0791-83835961

          音乐学院0791-83815285

          纪委(监察审计室)0791-83805935。

          (二)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学府大道589号(邮政编码:330038)

          (三)学校招生网址:www.jxstnu.edu.cn ,音乐学院网址:http://vir.jxstnu.edu.cn/yyxy/